為防堵漂綠,環境部26日公布「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」,以「減量優先、抵換補充」作為碳中和精神,無論組織、產品、服務、甚至活動宣告為碳中和前,應完整揭露盤查、減量、抵換資訊,並遵循8項「硬指標」。
8項必須公開揭露的內容,包括碳中和主體邊界、宣告對應期間;產品與服務種類與數量;設定碳中和路徑與理由;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方式;執行移除量的措施與量化結果;抵換碳排與占比;碳權抵換詳細資料;碳權註銷情況。
宣告碳中和指引3大原則,包括適用於組織、產品或服務碳中和宣告;須遵循核心階段原則,也就是排放量盤查、減量、抵換;應有完整具體且正確的公開資訊支持。
宣告碳中和前,企業應完整揭露盤查、減量、抵換資訊,施文真強調,「不是買了碳權就是碳中和」。盤查部分,應有完整碳盤查;減量部分,應設定短至長期減碳路徑,證明已盡力減少排放;抵換部分,要確保品質,宣告碳中和時只能使用近5年碳權,且必須要在1年內完成抵銷。
民眾針對違反碳中和指引的商品,可向公平會或消保機關申訴。
公平會將會參考環境部的指引審查,若查到不合規定時,就可以依法裁處5萬至2,500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