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續發展目標 SDGs 目標14是「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生態系,以確保生物多樣性並防止海洋環境劣化」(Life Below Water)。
SDG14 保育海洋生態包含哪些細項目標(Targets)?
14.1 2025年前,預防及大幅減少各類型的海洋污染,尤其來自陸上活動,包括海洋廢棄物和營養物污染。
14.2 2020年前,永續管理及保護海洋和海岸生態系統,避免產生重大負面影響,包括加強海洋恢復力,並採取復原行動,使海洋保持健康、物產豐饒。
14.3 減緩並改善海洋酸化的影響,包括透過在各層級加強科學合作。
14.4 2020年前,有效規範捕撈活動,終結過度漁撈和非法、未通報、未受管制(IUU)和破壞性捕撈,並實施科學管理計畫,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魚群數量,至少到達依物種特性,可產生最大永續產量的水準。
14.5 2020年前,依各國和國際法規,並基於現有的最佳科學資訊,保護至少10%的沿海與海洋區域。
14.6 2020前,禁止導致產能過剩和過度捕撈的漁業補助,取消助長IUU漁撈的補貼,並避免再制定新的相關補助。同時承認世界貿易組織漁業補助談判協定中,須包含對於開發中國家和最低度開發國家(LDCs)合理、有效的特殊及差別待遇。
14.7 2030年前,提高海洋資源永續使用對小島嶼發展中國家(SIDS)與LDCs的經濟效益,包括透過永續管理漁撈業、水產養殖業與觀光業。
14.a 加強科學知識、發展研究能力、轉移海洋技術,並考慮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(Intergovernmental Oceanographic Commission)制定的海洋科技轉讓之標準與原則,改善海洋健康,促進海洋生物多樣性對開發中國家發展的貢獻,特別是對於SIDS和LDCs。
14.b 提供小規模人工漁撈業者取得海洋資源與進入市場的管道。
14.c 根據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(UNCCLOS)》針對海洋及海洋資源保育和永續利用提出的合法框架,制定國際法規落實保育和永續利用海洋資源,如同《我們希望的未來(The Future We Want)》第158段所述。
引用自 : https://futurecity.cw.com.tw/article/1291?rec=i2i&from_id=1289&from_index=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