漁電共生類型(二):室內養殖屋頂型
「室內養殖屋頂型」專指可以設置光電設施的「一般室內養殖設施」與「室內循環水設施」,但不包含「防疫型簡易養殖設施」。室內養殖需要具備養殖池、主要樑柱、牆壁、樓地板及屋頂等構造,而屋頂可以全部使用太陽光電材質。
可以申請「室內養殖屋頂型」的設施與用地有以下這些:
- 都市計畫內的農業區
- 非都市土地除了工業區、河川區與特定農牧用區不能設置,其他的農牧用地皆可
- 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與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,設置「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」應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准
- 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分區的養殖用地
確定坐落的土地屬於可申請漁電共生的使用分區後,「室內養殖屋頂型」申請人則需同時申請「綠能設施容許使用」與「農業設施容許使用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