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 漁電共生 」顧名思義是「漁業」與「光電」共生,期待能創造使用綠電的非核家園
「 漁電共生 」以「 一地多用 」形式,在魚塭、魚塭堤岸與養殖屋頂上設置綠能設施發電,而我國運用於漁電共生的綠能設施多為太陽能板。至於為何要發展「 漁電共生 」,主要是因為「 漁電共生 」能夠提高我國再生能源比例,離 2050 年的非核家園目標更近。目前施行「 漁電共生 」的主要推動地區有台南市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高雄市及屏東縣。
「 漁電共生 」的經營模式有「 魚塭地主 」、「 電業商 」與「 養殖戶 」三方,太陽能板可以提供魚塭遮光,讓魚塭「夏涼冬暖」,不僅能夠確保漁業產量,同時也能透過太陽能板創造收益,以投入智慧化養殖科技發展,達成一舉多贏的局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