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擬再擴大強制碳盤查對象,不再侷限製造業,將擴及高用電的百貨、量販業等服務業、電信業、交通業、學校等,將於11月底前預告草案,希望今年完成法定程序,預估明年上路、明年8月首次完成盤查登錄。
碳盤查是企業減碳的基本功,環境部過去已公告兩批強制碳盤查對象,全部為製造業,環境部持續檢討應辦理碳盤查事業,近期將提出第三批名單,首度擴及非製造業。
前兩批強制碳盤查名單,都是首波徵收碳費對象,已完成去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,直接排放量合計約214.5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,能源間接排放量合計約54.6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。
至於第三批強制碳盤查對象,官員強調,依目前規劃,這一波對象在2030年前,尚不會成為碳費徵收對象,主要是要求業者必須盤查、申報排碳量,做好減碳基本功。據悉,環境部正著手修正第三批應辦理碳盤查登錄對象,以高用電的百貨業、量販業、電信業、交通業以及學校為主,目前正進行法制作業,初估新規定將於明年元旦上路。